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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市乡村振兴局了解到,去年10月至今年上半年,我市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,全市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2368元,同比增长19.3%,增速排名全区第一,较全区高出2.4个百分点。
产业发展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、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,也是带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的关键。今年上半年,我市不断加强产业支持力度,强化产业帮扶,帮助更多的脱贫群众参与特色产业发展,带动稳定增收。截至6月底,农林牧渔业覆盖全市510个脱贫村,全市脱贫户(监测户)特色产业覆盖率达到91.19%;龙胜、资源、灌阳三个重点帮扶县特色产业覆盖率达94.88%。同时,培育了县级新型经营主体6515家,带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11614户。此外,先后派出725名乡村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,为广大群众产业发展把好“技术关”。
就业是民生之本,是脱贫群众不返贫和实现增收的重要保证。今年以来,我市把就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,全面落实就业帮扶政策,深化脱贫人口务工就业、深化粤桂东西部协作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帮扶等各项工作,推动就业帮扶车间、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更多脱贫劳动力就业。据统计,截至6月底,全市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到17.5万人;统筹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安置2.19万人,顺利完成安置目标任务;认定就业帮扶车间572家,达到2022年540家的105.93%,吸纳脱贫劳动力5609人;全市已发放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和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1280.3万元,惠及2.73万人。同时,通过粤桂东西部协作,帮助9.97万名农村劳动力在广东省、广西区内及其他地区实现就业;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帮扶,帮助全市43个安置点搬迁劳动力1.4万人实现“一户一人以上”就业的工作目标。
来源|桂林日报(记者周文俊 通讯员杨革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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