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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皖新闻讯8月9日上午,池州市政府新闻办、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,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、局长胡明星通报2023年上半年池州市环境质量情况、重点工作进展和下步工作安排。
据介绍,在空气质量方面,1-6月份,池州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.61,位于全省第3,同比下降4.7%,改善幅度居全国第12,全省第5。PM2.5平均浓度35微克/立方米,居全省第4,同比下降5.4%;优良天数比例84.5%,居全省第4,同比上升3.8个百分点。1月1日-8月8日,池州市空气质量指数为3.53,位于全省第四;PM2.5浓度为31,位于全省第3;空气优良率为87.2%,位于全省第4。
水环境质量方面,初步统计,1-6月,池州城市水质指数3.3367,居全省第2位,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%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“清零”,县级以上水源地实现水质实时自动监测及预警功能。常态化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及巡查监管和数据上传工作,实现入河排污口问题“发现-交办-整改-销号”的长效、智能、闭环管理。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,目前6个以上省级园区工业废水全部实现纳管、达标排放。
土壤污染防治方面,完成年度18处地块用途变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推动池州市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调查评估项目实施,目前已进入物探阶段。完成2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、1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、1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和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。
谈及下步重点工作,胡明星介绍,池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、水污染防治、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力度,持续开展大气巡查,加强污染天气预警和消除攻坚,加快完成相关企业超低排放改造,打造涉VOCs企业废气治理标杆。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,加强排污口环境问题监管,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及提标工作。
大皖新闻记者
编辑 张思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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