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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8日,恒镇泰(870446)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安信证券近日发布公告称,2023年4月10日,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萍辞职,导致公司监事会不足法定人数。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》第五十一条规定:“董事、监事辞职导致董事会、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,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、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。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,拟辞职董事、监事或者董事会秘书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。发生上述情形的,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董事、监事补选。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张萍离职已满2个月,公司尚未完成监事补选,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。
2022年10月,公司存在拆借资金300万元给丹阳市森博环保有限公司的情况,借款期限为一年,借款利率为5%。借款协议中未约定利息支付方式,未约定丹阳市森博环保有限公司借款的担保、抵质押等情况。
公司2021年末总资产为4,666,474.55元,净资产为1,340,458.71元,根据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》第九十二条以及恒镇泰《公司章程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,上述对外借款金额超过2021年底经审计总资产50%以上及净资产10%以上,应当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。公司上述事项未事先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进行披露,也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,构成信息披露违规。
恒镇泰2022年度向丹阳市河西庄园花木专业合作社预付采购合同款1,500,000.00元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恒镇泰既未收到采购的相应货物,也未收回相应款项。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,恒镇泰无法对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可收回性进行证实,虽然审计机构实施了函证、询问、观察、检查、分析等相关审计程序,但因审计范围受限,仍然难以实施全面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、适当的审计证据,上述预付账款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存疑。
恒镇泰2022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-22,403,598.44元,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,2022年末净资产仅为558.93元,员工人数仅为7人。公司资产规模较小,抗风险能力较弱,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。
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,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。
上述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、对外借款未事先审议及披露、预付账款真实性及合理性存疑、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情形,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,具有较高经营风险。若公司不能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努力提升业务规模和业绩水平,公司经营的规范性和持续性将受到严重不利影响。
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,2022年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-1,339,899.78元,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。
资料显示,恒镇泰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为消毒剂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生物有机肥料研发;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;环保咨询服务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,环境工程建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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